
深發展15億問題貸款問題不斷,剛剛宣布已經達成和解協議,5月20日又針對協議非法傳聞發布澄清公告。 中新社發 井韋 攝
|

深發展15億問題貸款問題不斷,剛剛宣布已經達成和解協議,5月20日又針對協議非法傳聞發布澄清公告。 中新社發 井韋 攝
|
深發展15億問題貸款問題不斷,剛剛宣布已經達成和解協議,今日又針對協議非法傳聞發布澄清公告。
解決協議遭遇質疑
深發展今日發布公告稱,有媒體刊登國浩房地產(中國)有限公司本身并以城建東華名義發表的聲明,稱深發展與北京北大青鳥有限責任公司、北京東華廣場置業有限公司、北京城建東華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就15億元問題貸款達成和解協議是非法協議。深發展強調公司協議已經履行相關法律程序。
5月15日,深發展發布重大事項公告,稱已經就解決15億問題貸款達成協議。根據深發展與北京北大青鳥有限責任公司(北大青鳥)、北京東華廣場置業有限公司(東華置業)以及北京城建東華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城建東華)就人民幣15億元問題貸款一案達成的和解協議,城建東華將向深發展支付10億元。
如若這一方案得到落實,深發展預計將減少10億元不良資產,該行可沖回1億元撥備,深發展同時透露,針對人民幣15億元的逾期貸款計提了共計6億元的撥備。
但就在深發展宣布這一喜訊后不到兩天,有媒體報稱獲得國浩房地產(中國)有限公司對這一協議的合法性提出了疑問。據報道,國浩地產向媒體透露消息稱,上述和解協議是北大青鳥和深發展惡意串通簽署的非法協議,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不具備法律效力。原因是,“國浩地產在2007年就與北大青鳥簽訂了收購城建東華90%股權的協議并已全部履行付款義務,目前城建東華由國浩地產實際控制和管理!
國浩地產還向媒體透露,由于北大青鳥人為設置法律障礙致使城建東華的工商變更手續尚未完成,但國浩地產已經在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求法院判令北大青鳥把城建東華90%的股權變更至國浩地產名下,目前法院已經裁定對城建東華90%的股權實施財產保全。與此同時,城建東華原法定代表人許振東及北大青鳥委派的全體董事已于2007年向董事會遞交了不可撤銷辭職信,北大青鳥方無權代表城建東華對外簽訂協議、參加訴訟。
深發展強調協議程序合法
根據深發展公開資料,深發展15億問題貸款糾紛源于2003年7-8月,深發展向中財國企投資有限公司和首創網絡有限公司等5家企業發放人民幣15億元的貸款,后成為逾期貸款,此筆貸款是深發展歷史上最大的問題貸款。
該筆貸款后發現被用于北京東直門交通樞紐及地產項目建設,該項目號稱“國門”項目。在深發展戰略重組、美國新橋資本進入之后,深發展不斷追繳該筆貸款,并先后于2005年11月及2007年8月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起訴東華置業和城建東華,訴訟理由是北大青鳥旗下的東華置業為逾期貸款提供了擔保,且將東直門項目土地使用權在未獲合理對價的情況下轉讓給城建東華。
直到今年5月15日深發展宣布就該筆15億貸款達成協議,這一長達5年的問題貸款才看到解決曙光。但現在國浩地產出現聲稱已經取得城建東華控制權,如若“國浩地產”向媒體透露資料屬實,則這一問題貸款的解決又將遇到麻煩。
但深發展今日在公告中強調,作為和解協議的簽約方,城建東華、北大青鳥及東華置業對于和解協議的簽署履行了必要的并經過公證的法律手續。其中,城建東華的法律顧問對其簽約主體的合法性出具了肯定的法律意見書,有關公證機構對協議簽署的相關手續出具了相應的公證文書,深發展一直認為和解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國浩與北大青鳥及其相關方的爭議不影響和解協議的法律效力及北大青鳥、城建東華及東華置業對和解協議的執行責任。
深發展同時強調,如此前達成協議無法履行,將繼續采取措施清收逾期貸款,預計不會對財務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記者 孫聞)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