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呼吁盡快制訂《網絡文化產業促進法》
近八成中學生曾遭遇網絡色情資訊侵擾,近半數青少年被網友追問過性經驗,被強求“通過網絡視頻裸露身體”的也超過1/4……這些觸目驚心的比例來自一份新鮮出爐的《穗港兩地青少年上網接觸色情資訊及性騷擾概況比較研究報告》,研究者坦言,青少年接觸網絡色情的情況比較研究報告》,研究者坦言,青少年接觸網絡色情的情況可以用“相當嚴重”來形容。
調查顯示,在不自愿的情況下,接近八成的被訪者曾一次或一次以上遭受“不停收到帶有猥褻成分文字、語音訊息、圖片或影片”的侵擾;高達七成多的被訪者曾一次或一次以上遭遇“有人向你吹噓自己的性經驗或談論猥褻性話題”;有六成多的被訪者曾一次或多次遭遇“對方死纏爛打地約見面”;遭遇“有人借故追問你的性經驗”的則達48.7%,“不情愿之下被要求通過網絡視頻裸露身體”的也有25.8%。
當然,遭遇“照片或影片被放置于色情網站內供人瀏覽”及“與網友約會期間,被要求與對方發生性行為”兩類較嚴重騷擾的只有12.9%和3.3%。“但這類騷擾性質更為嚴重!”中山大學社會工作教育與研究中心研究員吳惠貞認為,發生比率已足以引起關注。值得注意的是,每一項接觸網絡色情資訊及性騷擾的情況,廣州的發生率均比香港高很多,有些甚至超出3倍多。
“建議國家盡快制訂《網絡文化產業促進法》。”在今年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移動廣東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徐龍向大會遞交了這樣一份議案,議案對網絡文化發展存在的問題提出對策,特別呼吁對未成年人保護、網絡知識產權保護、隱私保護等敏感問題作出規范。
“由于民眾的廣泛參與,網絡文化在提升國家的競爭軟實力上發揮著重大的作用。”徐龍表示,網絡文化是以互聯網、通信網等網絡為載體的一種新的文化形態,呈現的是一種即時性、消費性、實用性。但是,目前的網絡文化中,情感生活、奇談逸事居多,常常充斥著“世俗文化”、“泡沫文化”,甚至出現了“泛娛樂”傾向,尤其是低俗娛樂、色情暴力等不良網絡信息泛濫。
近年來,涉及網絡信用及公民隱私的案例逐漸增多,引發社會對網絡信息安全的疑慮和恐慌。廣州市人大代表田子軍建議,“對青少年的影響更是不可小覷,必須分出成人網絡和未成年人網絡,利用社會的技術力量為未成年人營造一個健康的網絡環境。”
最新統計顯示,目前我國網絡文化產業在內容制作上的力量還比較薄弱,高水平的原創能力不足。相反,網上淫穢色情、欺詐、賭博等內容又屢禁不止,嚴重腐蝕人們心靈,敗壞社會風氣,影響青少年身心健康。
團廣州市委副書記李潔明認為,上網過程中色情信息對青少年心理沖動起到一種惡性催化作用,“現在,青少年性犯罪發生,很多是因為網絡色情文化的毒害。”她表示,團組織下一步的工作將繼續把打擊網絡色情傳播,加強青少年網絡文明教育作為重要的工作內容。
在采訪中,很多學生家長對子女使用網絡束手無策,而政府相關部門對于網絡服務商不履行社會責任、不嚴格自律、不文明辦網的行為,同樣無從下手。
“由于擔心不讓孩子上網,道理上是講不通的,但等到事情發生了,給他們的傷害卻是終生的。”廣州育才中學一位學生家長李先生這樣告訴記者。廣州市第47中學一位家長鄭女士覺得,社會、家庭、學校要一起來抵制不良的網絡垃圾,她希望政府能加強對網絡傳播色情的打擊,并從法律上對網絡行業提出明確的規范。
“關鍵在于疏,而不是堵。”徐龍說,垃圾短信曾一度充斥手機,但一味地限制效果并不好,反倒是中國移動推出“紅段子”之后,取得了不錯的反響,這對解決通信文化發展的負面問題、創新通信文化發展方式、疏導通信文化健康發展起了積極的作用。
徐龍介紹說,網絡文化產業可分為兩部分:一是傳統文化產業的網絡化和數字化,如數字圖書館、電子雜志等;二是以信息網絡為載體的形式和內容都自成一體的新型文化產品,如網絡游戲、動漫、短信、彩信、手機報紙、博客、網絡視頻、移動搜索等。
據統計,我國互聯網用戶已達2.1億,手機用戶已達5.2億,網絡文化的參與者每年保持20%以上的增長速度。互聯網80%以上的網頁是英文的,中文的只有12%。目前,我國的文化消費總量存在3000億元至4000億元的結構性缺口。與此同時,文化產品的創作、設計、傳播以及消費手段和方式越來越網絡化,網絡文化消費已邁入高速發展階段。
“網絡文化產業既面臨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也存在著亟須解決的突出問題。”徐龍舉例說,日韓等國的網絡游戲大量進入我國市場,如果不及時促進開發以中華民族文化為主體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網絡文化產業和品牌,我們喪失的將不僅僅是經濟利益,而且中華民族文化將受到嚴重沖擊。
徐龍指出,現代信息服務業發展的市場體系尚未健全,某些重要領域還存在市場準入壁壘,競爭不夠充分。信用體系建設滯后,信用信息服務發展較為緩慢,企業融資渠道不暢,信息基礎設施和業務市場領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復建設、資源浪費、無序競爭的現象。
另外,網絡技術是創新速度最快的技術領域,能否掌握網絡技術并實現持續創新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網絡文化的生存與發展前景。目前互聯網的核心技術掌握在西方發達國家手中。盡管我國網絡硬件和軟件產業發展迅速,但與國際先進水平相比仍存在較大差距。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在文化管理方面先后制定了《互聯網上網服務管理條例》、《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等一批重要法律法規。“這些法規雖然涉及到網絡文化管理的內容,但立法層次較低、法律效力不夠。”徐龍認為,目前我國尚未制定促進網絡文化產業發展的專門法律,順應世界網絡文化產業發展潮流,積極推進中國特色網絡文化產業快速和健康成長,國家應該加快制定《網絡文化產業促進法》。記者 林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