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醉酒駕車逃避檢查,25歲的浙江臺州人朱高鴻在逃跑過程中發生事故死亡。事發后,死者家屬認為是交警的追趕導致事故的發生。交警部門如何在嚴查交通違法同時防止因追趕嫌疑人導致意外,成為社會廣泛關注的熱點話題。
小伙醉酒駕車逃避檢查遭遇意外
8月15日凌晨,浙江臺州路橋交警在臺州中心大道與路橋雙水路交叉口設卡查酒駕,一輛QQ轎車在發現民警設卡后,調頭逃避檢查。
據現場民警介紹,當時民警發現在距檢查點30米左右,一輛由椒江開往路橋方向的紅色奇瑞QQ轎車,突然加速繞過中間隔離花壇調頭疾馳。檢查人員見該車飛速行駛,行車軌跡可疑,有酒后駕車嫌疑,遂駕駛警車跟蹤,并通過喊話器要求該車靠邊停車接受檢查。該車沒有停下,反而加速向椒江方向駛去,經過一個紅綠燈口快速插入旁邊的非機動車道,在非機動車道上發生了翻車交通事故。
事故發生后,民警立即將兩名傷者送到臺州醫院路橋院區緊急救治,司機朱高鴻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經臺州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檢測,他的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20mg/100ml,屬醉酒駕車。受傷的乘客陳波也處于醉酒狀態。
“可能是因為警車突然出現,導致他很害怕,便開車逃跑。”朱高鴻的家人認為。
遇到違法車輛追不追?交警很糾結
2006年1月1日,公安部發布的《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范》正式實施。據規定,只有在交通違法行為人駕車逃跑,有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他人生命時,交警可以駕車追緝。除此之外,交警不得開車追違法車,可當場記下車號,事后追究法律責任,或者通知前方交警堵截。
“雖然工作規范上有規定,但我們在實際過程中卻很難操作。”杭州市交警支隊西湖大隊的一位交警表示。現在,交警部門在查處酒駕時十分嚴格,經常夜間設卡檢查,也經常遇到車輛逃避檢查的情況。“我們很難辨別駕車逃跑的違法嫌疑人是否有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如果車上的人是酒后駕車,那么就是對公共安全的嚴重威脅,而如果不追查,萬一該車在逃過了檢查后發生事故,是不是又要說交警執法不作為導致事故了呢?”
杭州市民岳海鵬認為,警察抓違法人員,是其職責所在,遇到有違法嫌疑的車輛應該積極進行盤查。但也有市民對此表示異議,出租車司機趙迪認為,警車在追趕涉嫌違法車輛時,容易給當事人產生心理壓力,造成動作變形,發生不必要的事故,因此交警應慎用當街追緝手段。
杭州市公安局副局長、交通警察局長趙野松表示,當前社會交通狀態需要交警部門嚴格執法,但在執法過程中也要注意規范執法。從目前的情況看,逃避檢查的車輛往往都有各種交通違法行為,有的甚至還涉嫌刑事犯罪。因此,交警對逃避檢查車輛的追查還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在追趕過程中,民警要嚴格規范執法,如及時亮明身份和標志,根據不同的情況作出相應方式,如跟隨、喊話等,不應有過度刺激當事人的行為,但當嫌疑車輛出現明顯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時,民警就要采取斷然措施予以制止,包括強制停車。
專家建議:盡快出臺操作性強司法規范
“在臺州這起案例中,在車禍中遇難的朱高鴻是酒駕逃跑,其行為可能會威脅他人生命和公共安全,警察制止這種行為,屬于正常執法。”浙江金道律師事務所王全明律師認為。交警查處違法車輛,是其職務行為,因此產生的意外后果,不應該由警察個人來承擔。
王全明表示,近年來,因交警或警察追趕違法犯罪嫌疑人而發生意外,導致當事人死亡的事件多次發生,引發了諸多法律訴訟。對此,《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范》有相關的規定,而各地公安交警部門可以在此基礎上作進一步的細化,明確交警采取追捕及其他各種強制措施的情形,一方面要嚴查交通違法行為,一方面要注重人性化執法,避免出現不必要的悲劇。
也有市民建議,交警部門在遇到逃避檢查車輛時,采取的手段可以更靈活,如抄下號碼、聯系前方路段交警進行攔截。還有市民建議,可以參照肇事逃逸負全責的方式,對逃避酒駕檢查的車輛從嚴處罰,只要交警部門掌握了逃避檢查的證據,如錄像、照片等,就可處以不低于酒駕的處罰。 (記者 方列)
參與互動(0) |
【編輯:李季】 |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