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襄汾潰壩事故孟學農再度引咎辭職
9、專項工作懲治瀆職犯罪,檢察機關劍指熱點領域
2008年4月2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決定從2008年5月至2009年11月,開展為期一年半的深入查辦危害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瀆職犯罪專項工作。2008年1月至9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危害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領域瀆職犯罪案件2074件2422人,通過辦案挽回經濟損失5997萬元。
2008年5月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部署在2008年和2009年開展為期兩年的深入查辦涉農職務犯罪保障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作。2008年1月至10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涉農職務犯罪10752人。
開展這兩個專項工作,是檢察機關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服務經濟社會科學發展、促進農村改革發展、推進反腐敗斗爭深入開展的有力舉措。
10、孟學農再度引咎辭職,官員問責走向常態
2008年3月21日,國務院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了《國務院工作規則》,明確要求國務院及各部門推行行政問責制度。這是行政問責制首次寫進《國務院工作規則》。
2008年9月,一批官員因失職瀆職,先后引咎辭職或受到免職處分,問責漸趨常態化。
9月8日,山西省襄汾縣新塔礦業有限公司尾礦庫發生特別重大潰壩事故,事故發生的一個重要原因是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監督管理不得力。9月14日,孟學農引咎辭去山西省省長職務。這是孟學農第二次引咎辭職。
在同一個月,三鹿集團爆出“嬰幼兒奶粉含三聚氰胺”丑聞。河北省委常委、石家莊市委書記吳顯國,石家莊市委副書記、市長冀純堂,因對三鹿奶粉事件負有領導責任被免職。鑒于在多家奶制品企業部分產品含有三聚氰胺的事件中,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監管缺失,國務院同意接受李長江引咎辭去質檢總局局長職務的請求。
反腐倡廉呈現五個特點
□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李成言
2008年,我國反腐倡廉建設取得了新的發展。2008年十大廉政新聞反映了我國反腐倡廉建設的五個發展特點:
首先,反腐倡廉建設總體部署更加完善。《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的頒布和實施具有標志性意義,它是對《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規定內容的具體實踐和階段性安排。制定這樣的《工作規劃》,在黨的反腐倡廉建設史上還是第一次。
其次,反腐倡廉建設與社會生活的結合更加緊密。一是與廉潔奧運相結合。可以說,廉潔辦奧運是對我國反腐倡廉工作的一次綜合檢驗,是綜合反腐的一次實踐。二是與重大資金使用的監督相結合。2008年多災多難,我國政府把反腐倡廉建設的工作要求與抗震救災工作相結合,特別是面對世界金融危機的嚴峻形勢,在進行財政支持的同時,實施嚴格的、相配套的廉政措施,這是近年來不多見的。這說明政府已把財政監督的工作要求提到議事日程上來了。這兩件大事不僅為我們建立健全懲防腐敗體系提供了寶貴經驗,而且為我們在整個改革開放過程中開展反腐敗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據。
第三,反腐倡廉建設措施更加多樣。一是繼續保持懲處腐敗的高壓狀態。從陳良宇、劉志華等高官被判刑可以看出,我們黨和國家對腐敗分子的懲處力度正在加大,決不姑息任何腐敗分子的存在。二是反腐手段的現代化。網絡為廉政建設提供了新機遇和新挑戰,一些本來無法以正式渠道反映的材料和信息經網絡一傳播,就會引起責任部門的重視。當然,在發揮網絡反腐作用的同時,如何讓網民秉持公共理性,避免信息虛假和過激言行,建設一個信息處理和篩選機制,真正發揮網絡的公共空間作用,是一個現實的制度問題。三是問責常態化。近年來已有十余名省部級高官被“問”倒,這說明高官問責并不是作秀,已成為廉政建設的一種常態。當然,如何進一步發揮問責的預防和懲處功能,避免只問不責,讓問的過程公開化,需要我們從制度上進行深入探索。
第四,反腐倡廉建設領域更加廣泛。一是商業賄賂治理繼續深入開展。自我國2006年開始開展商業賄賂專項治理工作以來,關于商業賄賂的定性和立法問題一直存在爭議。
從司法解釋的角度明確商業賄賂犯罪的定罪依據,把醫務人員、教師等人的行為也納入法律規范范圍,有利于打擊日益嚴重的醫藥腐敗和教育腐敗。二是農村基層的廉政建設成為重點,當前,緊要之處在于盡快建立完善農村資金管理制度。
最后,反腐倡廉建設的任務更加艱巨。一是新聞監督的反監督問題。記者領取監督對象的“封口費”早已是一個潛規則,為什么在2008
年會引起這么大的反響呢?一個重要原因是真假記者領取“封口費”過程被公開曝光了。這給我們提出了一個古老而現實的問題,即誰來監督監督者。新聞輿論是重要的反腐倡廉建設力量,若監督者不能實現行業自律、遵守職業道德,那么我們還能企望被監督者的廉政自律嗎?二是官員出國管理問題。楊湘洪滯留法國長期未歸,提示我們對當前問題官員外逃現象應引起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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