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中國殯葬協會公墓工作委員會年會在武昌舉行,該會主任王計生針對公眾議論較多的“殯葬暴利”發表演說稱:改變傳統的觀念,殯葬就沒有暴利可圖,在武漢就有1000 元以內的安葬方式。王計生解釋說,有些殯葬產品,確實存在一定利潤空間,比如骨灰盒、墓地。大家如果改變觀念,不盲目攀比,理性消費,骨灰盒、墓地就沒有暴利可圖。(10月21日《武漢晚報》)
殯葬業形成壟斷的局面與當前立法偏向密不可分。《殯葬事業單位管理暫定辦法》明確規定,殯葬事業單位應經辦多種殯葬服務項目,增收節支;收入穩定,經費自給有余的單位,除更新改造基金留歸本單位外,其余部分實行殯葬事實單位和主管部門盈利分成制。在這種惠內性極強的“部門法”關照下,殯葬業想不發財都難。報載,江西南昌市審計局不久前對南昌殯葬管理處審計時發現,2008年殯葬處除工資性收入外發放職工獎金、福利447萬,人均約5.6萬元;全年招待費開支62.89萬元,占全部公務費支出的33% ;違規列支該市民政局和稅務、物價等單位人員加班費、補貼、餐費及差旅費等11萬元。
殯葬館在各地往往是“別無分店,獨此一家”。反映到管理體制上,則是民政局領導身兼數職,既是民政局的領導,又是殯葬館的館長,還是公墓的經營者。就在這種相對集中的壟斷和管理的權力支配之下,逐步形成了“你不火化不行,我罰你”、“不在我處火化不行,無他處”、“不在我公墓區葬不行,沒處葬”的殯葬格局。難怪有人調侃“買東西可以砍價,吃飯可以打折,唯獨殯葬不可以講價”。
此外,壟斷性定價也為殯葬業形成暴利起到推波助瀾作用。對于普通老百姓來說,殯葬定價并不是在廣泛征求了群眾意見,召開了殯葬業價格聽證會之后而產生的,而是由殯葬業自己人根據本行業成本加利潤之后產生出來高估的收費價格。由于殯葬業定價的暗箱操作和不透明,加上一些地方從自身利益考慮,對殯葬業給予了包括稅收在內的扶持,導致了殯葬業獲取了巨大的利益空間。
近年來,要求殯葬業管理體制改革、打破行業壟斷和行業暴利的呼聲此起彼伏,但是,卻沒有得到積極響應和支持。其中最為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有關方面不愿意跳出殯葬業固有的利益圈子——那怕殯葬業積弊叢生,增加了民生負擔。
所以,要想改變殯葬業壟斷和暴利的格局,當務之急是必須大力推進殯葬改革,引進競爭機制,打破行業壟斷,只有這樣,才不會出現“活得起死不起”的怪現象。 井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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