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陜西省衛生廳了解到,從9月16日起,甲型H1N1流感患者的醫療費用不再免費,可按照規定通過醫保等方式報銷。省衛生廳要求承擔醫療救治任務的醫療機構不得因費用問題延誤救治和推諉患者。
從6月26日陜西省報告首例甲型H1N1流感患者以來,患者進行住院治療的任何費用均沒有收取,全部為免費治療。根據國家有關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甲型H1N1流感醫療救治費用問題的通知”精神,陜西省衛生廳近日明確規定,從2009年9月16日起,甲型H1N1流感患者(包括疑似病例和確診病例)和發熱(≥37.5℃)或急性呼吸道癥狀的人員到甲型H1N1流感定點醫療機構進行醫學排查和治療,其發生的醫療救治費用,按以下辦法解決:
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通過這三種制度按照規定予以報銷。尚未參加上述制度的患者或經上述制度報銷后,個人醫療救治費用負擔仍較重的貧困患者,可通過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幫助解決。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合經辦機構將按規定及時支付醫療救治費用,并做好與當地民政部門醫療救助工作的銜接。境外人員在我國境內發生的醫療救治費用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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