狀態很好,從沒借款
除了此番被媒體報道的和華龍集團的經濟糾紛,日前還有媒體提到方宏進此前和無錫健特生物間800萬元的經濟糾紛,并稱方宏進借錢還款。昨天更有媒體引用消息人士的話,稱方宏進向健特生物借款是史玉柱(曾任巨人集團董事長)做的介紹人。為此,記者昨天也特別求證了方宏進本人。
問:聽說您向健特生物借款是緣于史玉柱?
方(提高嗓門):胡說八道,我從來就沒借過款。你明天等著看我們的法律聲明好了。我不是憑嘴說,所有的東西都會有正式的證據,口說無憑,物證是最重要的。
問:那您現在還在經營北京澳衛時代廣告公司嗎?
方:那只是我的一個(業務),我做的事情多了,這是其中的一個。
問:那您現在主要做什么呢?
方:就是該做的事情還在做,沒什么特別。我現在真是不太方便多說,我想通過比較權威的通道來說,你們明天等聲明好了。多謝。
專家“把脈”
方宏進到底構不構成詐騙罪?
著名節目主持人方宏進因涉嫌合同詐騙被邢臺警方拘留,后又被取保候審的消息近日占據了各大媒體的頭條。據媒體報道,方宏進所在的澳衛公司于2006年找到華龍公司要求為該公司做電視劇植入式廣告,雙方簽訂了廣告合同,但后來未能履約。方宏進的行為是否構成了合同詐騙罪,他將會面臨什么樣的命運?記者對此采訪了刑法學界專家。
方宏進是否構成犯罪?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學術委員會主任洪道德認為,要認定方宏進是否構成犯罪,最重要的依據是他當初簽訂合同時的主觀心態,以及當時的客觀條件。法律上對詐騙罪認定的依據是虛構事實,利用簽合同的形式獲取他人的信任,從目
前媒體披露的情況來看,方宏進簽合同時用的是真實的公司,以及真實名字,這就需要判斷方宏進當時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了。如果方簽訂合同的時候有履行能力,而之后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出現了資金鏈條斷裂等情況而導致無法還錢,這就屬于合同糾紛,履約不能,就不應該認為是方宏進涉嫌合同詐騙罪。
如果構成犯罪會怎么辦?
洪道德教授認為:方宏進接下來將面臨何種處境,就要看警方的偵查結果了。如果警方根據接下來的調查取證認定方宏進有犯罪行為,那就會將案件移交至檢察院審查起訴,最后交給法院追究方宏進的刑事責任。如果警方調查認定這是一起經濟糾紛,那就應該立即做出撤銷取保
候審的決定,結束刑事訴訟。如果方之前提出的“錢保”,警方須退還保證金,如果是“人保”,也需要解除保證。
而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資深刑事辯護律師許蘭亭說,從目前報道中看來,方宏進在簽合同的時候沒有虛構公司名稱,并且使用了真實姓名,方有可能是收受了對方的預付款、財物等逃匿后被警方刑拘的。但是否構成了這些行為還需要綜合判斷方宏進是否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是否虛構了事實,隱瞞了真相。如果沒有,那只能算是普通的經濟糾紛。
許蘭亭特別強調:在合同簽訂時,方宏進的名人頭銜是否作為了另一種“無形資產”,在沒有實際履行能力的前提下,成為了他與乙方談判的籌碼,這仍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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