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3日電 據中國證券報報道,今年起在中央本級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即中央企業將向國家分紅,但分紅比例有關規定尚未出臺。權威專家認為,應當按照國家的產業政策和宏觀調控的需要,分行業設定分紅比例,分紅比例可在集團公司合并會計報表凈利潤的10%以內。
財政部有關人士認為,分紅比例可以考慮壟斷行業的企業執行最高比例,完全競爭行業的企業執行中等比例,科研院所等特殊行業的企業執行最低比例甚至暫免分紅。
權威專家認為,分紅制度的建立遠比獲得多少紅利重要。與接近4萬億元的財政收入相比,幾百億元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不會對政府預算整體產生太大的影響。
上述專家指出,還應建立一種調整機制,可以適時、適度調整分紅水平。例如自然災害、國內外市場環境急劇變化等不可控因素出現時,可以減免集團公司向國家上交的利潤;而在集團公司沒有發展戰略需要,或者企業發展不符合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戰略的情況下,可以提高集團公司的上交比例。
財政部上述人士認為,國企分紅首年規模不會超過700億元,改革初期的分紅比例應當考慮“低起步”,重在建立機制。(記者: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