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說法”
危改政策變化致拆遷推遲
開發商稱因政策調整和公司資金問題使拆遷一拖7年
昨天,中保嘉業房地產開發公司副總經理白華說,公司在1999年就在北京市有關部門取得了立項,本來幾年內應該拆遷完畢的項目,因為國家政策的調整和公司資金問題,一直拖到現在。
白華說,1999年該項目得以立項,公司取得了規劃部門和建設部門的建筑審定設計方案。當時共分為兩個區,建筑面積總共有8萬平方米。一區和二區的規劃基本一致,均是臨近胡同的10米建筑四合院,胡同北側12米之外建設6層、18米高的樓房。
白華說他們雖然和北京市國土局簽訂了土地出讓合同,但2002年公司的資金出現了問題,未能付清全部的土地出讓金,2005年10月,北京市國土局以此為由收回了東四八條北側東部的部分土地,期間北京市的危房改造的政策也有所變化,該地區還被列為歷史文化保護區的控制區,這些都造成了拆遷的推遲。
2006年,因為有新的股東加入,中保嘉業公司的資金問題得到解決,當年10月,東城區政府和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召開該項目的專家論證會,該項目得以向前推進。
今年1月26日,北京市危舊房改造和古都風貌保護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將該項目納入舊城房屋保護修繕范圍,同時要求按照歷史文化保護區有關規定及專家意見實施。
直到現在中保嘉業也未能取得該塊土地的使用證。“拆遷完畢,這塊土地肯定會進行招標,因為附近的土地都是我們公司的,我們有信心重新中標。”白華說。
東城區房管局拆遷科工作人員介紹,如果中保嘉業未能取得該塊地的使用權,那么取得使用權的公司將把現在拆遷的錢給中保嘉業。
東四八條文保區示意圖
重點保護區和建設控制區
歷史文化保護區保護和控制范圍包括重點保護區和建設控制區。
重點保護區是體現歷史文化保護區主要景觀的地區,要求區內的建筑物、街巷胡同、綠化等基本保持(或修復)某個歷史時期的風貌,并基本保持其原有的功能性質。
建設控制區是重點保護區周圍相鄰地段,區內的建設要與重點保護區風貌相協調,避免產生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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