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發布通知:從9月10日至12月10日在海洋石油勘探開發企業全面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此次檢查的范圍為所有海洋石油勘探開發企業,包括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所有涉海生產的8個作業單位,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也在此次檢查之列。
據了解,此次檢查內容是這些企業的海洋石油法規執行情況,鉆井、試油等作業過程的井控管理情況,直接作業環節安全管理情況,生產作業設施完整性管理情況,極端災害氣候的防范和應對情況,今年以來開展的兩次海洋石油安全生產專項檢查查出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9月10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發布通知:從9月10日至12月10日在海洋石油勘探開發企業全面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此次檢查的范圍為所有海洋石油勘探開發企業,包括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所有涉海生產的8個作業單位,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也在此次檢查之列。
據了解,此次檢查內容是這些企業的海洋石油法規執行情況,鉆井、試油等作業過程的井控管理情況,直接作業環節安全管理情況,生產作業設施完整性管理情況,極端災害氣候的防范和應對情況,今年以來開展的兩次海洋石油安全生產專項檢查查出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此次檢查包括企業全面自查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組織督查兩種方式。9月10日至11月10日,各海洋石油勘探開發企業對海上固定平臺、移動式平臺、浮式生產儲油裝置(FPSO)、海底管道和陸岸終端等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的自查自糾,檢查覆蓋率達到100%。安監總局督查 11月下旬開始,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領導帶隊,組成由有關方面和專家參加的督查組進行專項督查。專項督查要對三大石油公司涉海石油企業及8個作業者覆蓋面達到100%,固定平臺督查率達到15%,移動式平臺督查率達到30%,浮式生產儲油裝置督查率達到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