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守正道: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的深層含義

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的出臺,是中國特色解決民族問題正確道路上又一個新的里程碑。以法律形式確立“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民族工作主線,其核心價值目標在于凝聚共識,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維護國家統一與民族團結,實現民族工作向“共同體建構”的范式轉換。
凝聚人心力量:突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主線
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一系列重要論述,具有深邃的理論內涵與實踐指向,深刻揭示出由各族人民“休戚與共、榮辱與共、生死與共、命運與共”的歷史與現實所映射出來的“四對關系”:
一是共同性與差異性的關系,增進共同性并不意味著消滅差異性,尊重差異性也不是固化差異。二是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與各民族意識的關系,引導各民族始終把中華民族利益放在首位,本民族意識要服從和服務于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三是中華文化與各民族文化的關系,各民族優秀傳統文化都是中華文化的組成部分,中華文化是主干,各民族文化是枝葉,根深干壯才能枝繁葉茂。四是物質與精神的關系,經濟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并不自然而然帶來民族團結與共同體意識。要實現長治久安,經濟發展非常重要,心靈相通與人心凝聚也非常重要。
新時代的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需要更加完備的法治保障體系,即以憲法為基準,遵循法治的普遍性原則,立足于我國統一多民族國家的歷史傳統與現實國情,實現法治精神與民族政策的深度融合,形成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主線的層次分明、結構完整的法律規范體系。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清晰闡釋了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在實現中華民族復興偉業中的關鍵性意義,凝聚了中國式現代化的民族合力。
法政協同治理:規范制度體系
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不是一部部門法,而是一部旨在統領新時代民族工作的總綱性政治與法律框架。首先,這部法律以維護中華民族團結進步為宗旨,依托“政策法治化、法治時代化”路徑,既確保了法律對民族平等、團結互助等核心價值的制度保障,又通過法律實施將共同體意識融入社會治理各環節,實現了法治與政策的有機結合。
其次,這部法律明晰構建出民族工作的領域、體系與規范。通過立法,明確國家、社會、公民在共同體意識培育中的權利義務關系,對政策事項實施分類敘述,實現法律供給與治理需求的精準匹配,協調民族事務治理中的政治邏輯與法律邏輯關系,有力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
第三,這部法律填補了民族工作領域對于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的立法空白,完善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極大地推進了新時代民族工作法律法規體系和政策實踐體系的優化調整,是在民族工作領域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關鍵之舉。
實踐為本導向:護航民族復興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必須從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戰略高度把握新時代黨的民族工作的歷史方位。中華民族共同體是民族復興偉業的主體,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是民族復興實踐的根本路徑。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的核心功能在于夯實民族復興偉業的社會根基。
在實踐意義上,這部法律是一個政策操作的準繩,旨在匯聚各族人民智慧,依法保障各民族平等權利,促進各民族優秀傳統文化互鑒交融,推動改革發展成果公平惠及各族群眾,讓各族人民不斷增強對偉大祖國的認同、對中華民族的認同、對中華文化的認同、對中國共產黨的認同、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認同。
在發展意義上,這部法律明確支持民族地區基礎設施、產業、公共服務、生態建設等具體保障,推進東西部協作機制、興邊富民行動等政策創新,推動資源均衡配置與區域協調發展,縮小發展差距,讓各族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激發各族群眾參與現代化建設的積極性與創造力,實現共同富裕。
在社會意義上,這部法律推動構建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社會參與長效機制,明確政府、社會組織、企業、公民等各方責任,明確規定禁止一切形式的民族歧視,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宗教信仰、語言文字等給予充分尊重和保護,為各級政府依法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調動社會資源提供了重要依據,有利于推動形成“人人都是民族團結踐行者、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參與者”的社會氛圍,使民族團結進步成為全社會共同行動。
在安全意義上,這部法律為防范和抵御民族分裂主義、宗教極端主義等潛在風險劃定了清晰的法律紅線,以法律手段明確禁止一切破壞民族團結、分裂國家的行為,抵御極端、分裂思想滲透,將黨的民族工作核心理念確立為全體公民必須遵循的根本法律原則,為民族地區長治久安提供制度保障。
恪守中正之道:鞏固文化自信
中正之道,是中國特色解決民族問題正確道路的重要方法論。從這個意義上說,如果只從政治話語向國家意志與法律規范的轉變,或民族事務治理法治化的實踐角度理解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實際上尚不足以全面解釋這部法律所包含的深厚的政治哲學意涵,而這正是習近平文化思想中“第二個結合”的思想精髓。
馬克思主義啟迪了中華民族,催生了中國共產黨這個先鋒隊,并由之重建了現代中國大一統格局。如果說“第一個結合”是中國革命成功的理論基礎,那么“第二個結合”就是新時代面對世界大變局確立中華民族歷史主體性與文化自信的理論基礎。
馬克思主義與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在思想觀念上高度契合,二者都強調共同體優先,集體主義高于個體主義。基于“兩個結合”,中國共產黨看待民族問題的眼光,從來不是狹隘民族主義式的,而是懷有一種“天下一家”的普遍關懷,其核心就是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
從這個意義上說,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提供了一種全新的敘事范式——聚焦于“共同性”與“交融性”,不僅立足于國內民族團結,更展現出關照人類共同未來的宏大視野,將國內民族關系的和諧穩定,視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重要基石。通過法律保障各民族在文化上兼收并蓄、在經濟上共同繁榮發展,實際上是在中國式現代化的現實語境中為“天下大同”的美好政治理想進行法治探索。
這種基于“第二個結合”的立法精神,有力地回應并超越了西方的“文明沖突論”等排他性民族主義思維,為通過文明互鑒解決全球性挑戰注入了強勁的思想能量,充分展現出堅守正道、守正創新的中國智慧,為人類在多元化世界中的和平共處確立了新的文明標桿。
(本文作者關凱系中央民族大學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院長、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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