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代收、投放快遞頻頻發生 快遞“取”還是“收”誰說了算?
備注“送貨上門”的快遞卻被投進快遞柜、包裹到站后沒有任何通知就被快遞驛站簽收……不少消費者反映,很多時候難以享受快遞送貨上門服務,快遞是“取”還是“收”的選擇權不在自己手中。收取快遞雖是小事,卻是快遞行業提升服務質量、便利群眾生活的一塊“關鍵拼圖”,亟待妥善破解。
在網購早已融入日常生活的當下,快遞送貨上門是許多消費者的切實需求。有的人居住地與快遞驛站距離較遠,往返取件費時費力;還有人購買大件物品,期待“最后一百米”的配送服務能有保障;腿腳不便的老人,網購更是為了省心省力。快遞送貨上門不僅關系群眾生活便利度,還涉及物品安全問題。生鮮物品配送不及時會腐敗變質、貴重物品存放在站點可能有遺失風險,可見保證快遞送貨上門很有必要。
快遞送貨上門于法有據。新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未經用戶同意,不得代為確認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將快件投遞到智能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快遞末端服務設施。
但新規實施以來,擅自代收、投放快遞的行為依然頻頻發生,原因何在?
面對數量龐大的快遞包裹,規模有限的配送力量承擔著繁重的配送任務和壓力。同時,每個消費者的訴求各不相同,快遞員逐個聯系確認并送貨上門,需占用一定時間。
消費者的訴求并非要求所有快遞都送貨上門,而是希望拿回收快遞的自主選擇權。從這個角度來說,電商平臺應優化功能設計,在用戶下單頁面給出多種選項,并將信息及時同步給快遞企業。監管部門也應積極作為,通過暢通消費者投訴渠道、嚴肅查處違規企業等方式,推動快遞送貨上門真正落實到位。
快遞送貨上門難的吐槽聲里,藏著消費者對快遞服務更便捷、更安全的期待。快遞企業應以此為契機,進一步規范末端加盟網點和快遞員的管理,將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先進技術手段相結合,以多元優質的服務,回應消費者關切。(王明昊)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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