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修改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 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中新網北京12月27日電 (記者 謝雁冰)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12月27日表決通過新修訂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修訂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共五章32條。在完善法律原則方面,新法在立法目的中增加“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堅定文化自信”,在總則中增加“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妨礙公民學習和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其中還明確,每年9月的第三周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宣傳周。
在健全使用規則方面,新法增加對網絡空間用語用字的規范要求,其中規定,網絡文藝節目、網絡劇、網絡電影等網絡視聽節目以及網絡游戲等網絡出版物應當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為基本的用語用字。
此外,法律責任單設一章,明確執法部門,細化處罰措施。法律規定,干涉他人學習和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由有關部門進行批評教育,責令改正,可以給予警告;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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