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體育總局:到2035年國家男籃穩定獲得奧運參賽資格,女籃穩定保持世界前列
中新網12月4日電 據國家體育總局網站消息,12月4日,體育總局網站發布《關于進一步推進籃球改革發展的意見》的通知。意見提出,到2035年,青少年籃球、社會籃球、職業籃球水平全面提升,國家男籃穩定獲得奧運會參賽資格,國家女籃穩定保持世界前列,U系列各支國家隊達到世界先進水平,全社會形成濃厚的籃球文化氛圍,使籃球成為建成體育強國的重要標志。
全文如下:
關于進一步推進籃球改革發展的意見
推動籃球改革發展是建設體育強國的必然要求。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有效解決籃球領域中的突出問題,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體育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錨定建成體育強國目標,遵循籃球發展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堅持人才優先、開放競爭、全面發展、試點先行,構建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籃球組織管理、訓練競賽和人才培養體系,推進新時代籃球高質量發展。
到2030年,籃球發展環境和氛圍明顯改善,青少年籃球人口大幅增加,社會籃球賽事活動廣泛開展,職業聯賽綜合實力和國際影響力大幅提升,國際水平的運動員、教練員、裁判員顯著增加,國家男籃獲得2028年奧運會參賽資格,國家女籃躋身世界一流,U系列各支國家隊國際競爭力顯著增強。到2035年,青少年籃球、社會籃球、職業籃球水平全面提升,國家男籃穩定獲得奧運會參賽資格,國家女籃穩定保持世界前列,U系列各支國家隊達到世界先進水平,全社會形成濃厚的籃球文化氛圍,使籃球成為建成體育強國的重要標志。
二、構建創新發展新路徑
(一)完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國家體育總局(以下簡稱體育總局)負責統籌抓總,強化黨的領導和政治監督,加強對籃球工作的業務指導、資源調配以及對重大問題、重大事項的審核把關。中國籃協在體育總局領導下開展工作,負責各項任務的具體落實。推動完善在地方黨委政府領導下,體育行政部門主抓主管、教育等有關部門支持協同、籃球協會(以下簡稱籃協)具體落實的工作機制。
(二)布局開展籃球綜合改革試點。著眼打造體制機制改革和高質量發展標桿,重點扶持一批政府積極性高、經濟基礎較好、有一定人口規模且具有籃球文化基礎的代表性地區開展籃球綜合改革試點。鼓勵試點地區在強化政府主導、推動部門協同、破除體教融合壁壘、創新人才培養路徑、激發社會參與活力、支持屬地(職業)俱樂部發展等方面先行先試,積極探索籃球改革發展新模式。
(三)推動人才國際化培養。實施優秀籃球人才海外培養工程,系統性、規模化選送優秀青少年進入國外籃球特色高中、大學和青訓俱樂部,激勵具備條件的優秀運動員積極加入國外高水平職業聯賽。實施高水平籃球教練員留學計劃,每年支持一批優秀教練員赴海外學習,培養對標國際水平的領軍型教練員。實施裁判員水平提升計劃,持續選派優秀裁判員赴海外培訓和執裁,推動裁判員專業化、職業化培養。鼓勵地方體育行政部門、職業俱樂部與國際體育經紀公司、球探平臺等機構合作,促進優秀人才全球化選拔、國際化培養。完善支持政策,通過調整國內重大賽事(含職業聯賽)競賽規程、優化外事管理服務、建立獎勵補償機制等多種方式,充分調動各方“走出去、請進來”的積極性。
(四)有序促進職業籃球開放。鼓勵境外優質資本投資國內各級各類職業聯賽,依法依規創設新的職業化賽事。積極引入境外優質資本投資職業俱樂部,優化股權結構,對接國際資源,提高盈利能力。鼓勵境外優質資本進入職業籃球服務領域,開展人才培養培訓、經紀服務、市場開發等業務。鼓勵境外優質聯賽公司、培訓機構、經紀公司,在華設立地區總部和(或)功能性機構。
(五)鼓勵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堅持開放辦籃球,有序開放運動員選拔、賽事舉辦、青少年培訓、等級評定、數據服務等資源。鼓勵地方人民政府、體育行政部門加大購買籃球公共服務力度,為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籃球發展營造良好環境。鼓勵地方人民政府、地方體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積極參與籃球高水平運動隊合作組建工作。
三、打造能征善戰作風優良的國家隊
(六)完善國家隊人員選拔機制。加強國家隊人才庫建設,遵循先入庫再入隊的選拔程序。建立“大國家隊”選拔培養機制,統籌抓好各級梯隊建設。健全國家隊教練員選聘考核管理辦法,加強對教練員團隊的遴選、服務、管理和考核。選優配強國家隊領隊和管理團隊,嚴格選拔標準。對無正當理由拒絕國家隊征召的運動員、教練員和管理服務保障人員按規定實施行業懲戒。
(七)提高國家隊訓練水平。建立健全訓練管理機制,組建技戰術專家團隊,全面加強訓賽督導。深入研究項目規律,確立符合世界籃球發展趨勢、具有自身特點的技戰術風格。堅持從難、從嚴、從實戰出發,把高質量訓練與高質量恢復相結合、把集體訓練與個人訓練相結合。強化體能訓練,完善各級國家隊體能標準和考評要求。建立與國外高水平球隊長期穩定的交流機制,大幅增加高質量比賽場次。
(八)提升國家隊科技支撐能力。完善優秀籃球運動員大數據系統,構建不同位置、不同類型運動員的技術、戰術、體能等數字化模型。建立各級國家隊訓練監測和數據共享機制。加強多領域、跨學科合作,聯合開展科研攻關、科技服務和醫療保障工作。全面提升國家級訓練基地的數字化水平,打造若干世界一流的籃球訓練基地。
(九)加強國家隊思想道德和作風建設。創新國家隊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注重提高領隊、教練員思想政治素質和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建立健全榮譽體系,切實增強國家隊運動員的使命感、責任感、榮譽感。中國籃協與國家隊運動員所屬單位建立共建共管機制,實現信息共享、聯動管理和聯合獎懲。對發生興奮劑違規、嚴重違反賽風賽紀、嚴重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運動員、教練員等人員嚴肅追究責任。
四、久久為功抓實青少年籃球
(十)拓寬人才培養渠道。推動重點布局,鼓勵有條件的省(區、市)恢復成建制青少年籃球訓練(以下簡稱青訓)梯隊。引導支持各級各類體校、省市專業隊、職業俱樂部與大中小學共建人才梯隊,推動形成優勢互補、渠道暢通、特色鮮明的體教融合培養模式。加大青訓中心(站點)布局,完善建設標準,建立健全層級清晰、銜接順暢的組織網絡。積極扶持符合資質條件的社會青訓機構。調整完善運動員注冊交流、聯合培養等政策,構建協同培養、共同受益、合理回報的青訓培養機制。規范青少年運動員經紀行為,防止早期過度商業化傾向。
(十一)提升青訓工作質量。樹立科學的人才選育理念,建立健全青訓質量評估體系,培養具有國際競爭潛力的高水平后備人才。修訂推廣中國青少年籃球訓練教學大綱,建立青訓指導制度,提升人才培養規范化標準化水平。升級完善全國籃球項目優秀后備人才庫,持續提升選材工作的數字化、科學化水平。探索建立包括比賽成績、場上貢獻、專項體能、發展潛質等多維度的青少年運動員技術能力評價體系。
(十二)推動校園籃球發展。鼓勵有條件的中小學根據學生需要,在體育課中加大籃球課時比重。中國籃協把學校體育教師納入籃球教練員培養體系,提升校園籃球持證教練員數量和等級。重點扶持基礎好、積極性高的中小學,有序擴大籃球傳統特色學校規模。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和學校,對加入海外聯賽、進入職業俱樂部的學生,探索建立教育保障機制。
(十三)融合貫通賽事體系。制定全國青少年籃球賽事體系改革方案,建立國家(青少年)籃球賽事分級標準和認證辦法。創建中國青少年籃球聯賽,鼓勵各地開展“高鐵圈”區域性青少年籃球賽事。由中國籃協牽頭,聯合教育部門研究發布年度全國青少年籃球競賽日歷,統一注冊平臺,統籌規范參賽資格、競賽辦法和運動技術等級評定。
五、推動職業籃球高質量發展
(十四)改革完善職業聯賽體系。制定聯賽改革方案,樹立市場化和公益性并重的發展理念,構建層級清晰、銜接貫通、布局合理、產權多元、開放競爭的職業聯賽體系。完善各級職業聯賽賽制,實施差異化定位、一體化發展,探索聯賽升降級機制。穩步擴大職業聯賽參賽隊伍,持續優化選秀、轉會、利益分配、國際球員使用等制度規定,促進職業聯賽競爭平衡。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地區依法依規創設區域性職業聯賽。
(十五)促進職業俱樂部健康發展。支持職業俱樂部依法依規采取多種方式開展經營,發展賽事經濟。積極爭取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支持,在投融資、場館設施、安保、宣傳、人才培養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協同有關部門科學評估賽事安全風險,核定與風險相對應的安保力量投入和場館安全容量,分級提高可售(發)門票比例。建立職業俱樂部綜合評價體系,將國家隊貢獻、經營指標、青訓建設等評價結果與聯賽分紅、榮譽體系等掛鉤。支持推動職業俱樂部股權多元化。加強職業俱樂部財務監管,規范球員轉會和薪酬制度,嚴厲查處違規行為。
(十六)完善職業聯賽管理制度。建立職業俱樂部在省級籃協注冊管理制度,明確地方體育行政部門管理責任。強化賽風賽紀聯動會商,加強對重點場次、重點環節、重點人群的監督檢查。建立職業俱樂部賽風賽紀積分制度,將積分與聯賽準入、主場可售(發)門票比例等掛鉤。強化球迷不當行為處罰措施,引導文明觀賽。
六、做大做強社會籃球
(十七)完善社會籃球賽事體系。探索建立國家(社會)籃球賽事分級標準和認證辦法,構建層級合理、賽歷統一、賽制多樣、開放兼容的社會賽事體系。加強全人群、全周期、全過程的信息化管理,逐步建立以數據和積分為基礎的參賽多元激勵、違規主動監測等機制。推進認證賽事所有權和運營權分置,建立賽事運營機構認證評估、扶持激勵和服務監管制度。
(十八)擴大社會籃球賽事供給。支持有條件的地方開展省級聯賽、城市聯賽、鄉村聯賽,打造品牌賽事。堅持分散多樣和因地制宜原則,以全國運動會群眾賽事活動、全國全民健身大賽等為杠桿,推動各省(區、市)廣泛開展覆蓋各轄區、各年齡段的社會籃球賽事。鼓勵賽事進景區、進街區、進商圈,加強賽事與商旅文深度融合。
(十九)夯實社會籃球發展基礎。加強地方各級籃球組織建設,強化對社會籃球賽事的規范、服務和引導。加快培養籃球項目社會體育指導員,將社會籃球作為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的重要內容。建立面向大眾的籃球運動水平技能等級評定制度。
七、加強教練員、裁判員等專業人員管理激勵
(二十)改革完善考培制度和評聘標準。實施考培分離,鼓勵高等院校、社會組織、企業等開展專業人才培訓。完善制度規定,國內教練員參加等級培訓,執教職業聯賽、大學生聯賽等高水平聯賽,應當具備青訓執教經歷。建立健全教練員、裁判員資質定期考核評審機制。嚴格執行運動員轉型教練員職業培訓制度。
(二十一)強化青訓教練員考核激勵。改革完善青訓教練員考核評價標準,扭轉功利化傾向。完善青訓教練員執教準入、榮譽激勵和輸送獎勵等機制,鼓勵高水平教練員從事青訓。推動將優秀青訓教練員納入當地人才計劃,享受相應人才激勵政策。
(二十二)加強從業人員培養管理。完善經紀人和經紀公司認證監管制度,健全經紀人執業認證和違規懲戒機制。優化籃球從業人員結構,大力培養數據分析師、視頻分析師、體能訓練師、科醫人才等。
八、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二十三)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推動落實將黨建工作要求寫入各級籃協章程,全鏈條加強籃協、國家隊、職業俱樂部等黨組織建設、黨員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持續增強籃球領域中黨組織的政治功能和組織功能。選優配強中國籃協領導班子,推動落實各級籃協黨員管理層人員和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雙向進入、交叉任職”。
(二十四)加強籃協自身建設。改革完善中國籃協法人治理結構,加強對關鍵崗位的監督,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相互制約協調機制。充分發揮執委會和專項委員會積極作用。健全會員管理辦法及會員協會建設要求,加強制度化、標準化建設,持續提升協會專業化水平和社會公信力。
(二十五)推行常態化行業治理。加強紀檢監察監督與巡視巡察監督、審計監督和財會監督貫通融合,持續懲治不正之風。暢通社會監督渠道。防范打擊籃球領域“假賭黑”,與公安機關常態化開展監測預警、線索通報處置、聯合懲戒等工作。壓實主管主辦和屬地管理責任,加強全領域賽風賽紀治理工作。
(二十六)完善支持保障政策。統籌多種資金渠道,加大對籃球改革發展重點工作的資金支持力度。發揮中華全國體育基金會籃球發展基金作用,鼓勵社會力量單獨或合作設立籃球發展基金,建立公開透明規范的管理制度。加強籃球場地設施建設。提高籃球工作信息化水平。加快落實各項改革任務,持續完善支持保障政策。
(二十七)加強籃球文化建設。培育健康向上的籃球文化,持續提升籃球名人堂在弘揚中華體育精神方面的重要作用。推進籃球行業誠信體系和職業道德建設,加強對球迷組織的規范引導。發揮主流媒體、新媒體等宣傳平臺作用,強化跨部門輿情治理,凈化網絡生態和輿論環境,弘揚主旋律、傳播正能量,引導社會各界關心支持中國籃球事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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