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國標”電動自行車全面禁售,“零公里二手車”被曝灰色流通
央廣網北京12月3日消息(總臺中國之聲記者管昕)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報道,12月1日起,按照電動自行車強制性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 17761-2024)要求,所有銷售的電動自行車產品均必須符合新版強制性國家標準,“舊國標”電動自行車全面禁售。新標準對電動自行車的防火阻燃、塑料總質量、整車質量上限、北斗定位、腳踏騎行裝置等作出了規定。
但記者近日調查發現,部分經銷商門店仍有少量舊國標產品以“零公里二手電動自行車”的名義進行售賣。舊國標的電動自行車正在借助二手市場繼續流通。“零公里二手車”潛藏怎樣的安全和法律風險?
記者在多個社交平臺上搜索看到,有部分出售二手電動自行車的賬號,這兩天發布了不少標注為“全新零公里二手車”的廣告。記者致電多家品牌電動自行車線下門店,咨詢能否購買舊國標電動自行車,有經銷商告訴記者,店里還有少量全新的舊國標產品可以選購,均已提前上牌,只需過戶就可以上路。
某電動車經銷商說:“就是之前上過牌照的,等于說零公里的二手車,都上過牌了,過個戶就行了。之前賣多少錢還賣多少錢。”
安徽合肥一家門店老板也告訴記者,店里售賣的全是老國標的二手車。
門店老板:新國標的貴,我們現在不上,一輛車千把塊錢。
記者:舊國標的現在能買嗎?
門店老板:能買,有牌。
記者:能正常上牌是吧?
門店老板:對。牌照在我名下,我可以過戶給你。
記者:過戶多少錢?
門店老板:過戶不要錢。你直接來就行。
這位門店老板表示,不用擔心老國標二手車無法上路,過戶只需提供身份證件。這位門店老板還告訴中國之聲記者,目前店里在售的舊國標電動車,雖然名義上是二手車,但實際上也都是沒有上過路的新車,售價在一千多元至兩千多元。
該門店老板說:“因為新國標車用的材料全部是鎂合金,不是塑料,所以價格就高了。國家要求的,不這樣搞,生產不了。”
在調查采訪中,有消費者對記者表示,新國標電動自行車與舊國標電動自行車外形款式相同,但是前者價格比后者高出一千元左右。
該消費者說:“比如斷電,我感覺自己平時用處不大。其次,價格普遍還是貴了一點。要三四千塊錢。”
另一家電動車門店華先生(化名)則對記者表示,在舊國標電動車也可上路的情況下,選擇購買舊國標二手車的顧客不在少數,因為更劃算。
華先生:肯定是這樣的,現在買只能買人家上過牌有戶的。
記者:新國標的大概能貴多少錢?
華先生:千把塊錢,同一款車。
記者在調查中,暗訪到有多家品牌電動車經銷商,在售賣少量舊國標的二手電動車。某電動車經銷商說,這些所謂的二手車,實際就是新車。
該經銷商表示:“牌照都上好了過下戶就行,不麻煩。肯定是新車,款式不是很多了,馬上就賣沒了。這些車售價三千多塊錢、兩千多塊錢,好的有四千多塊錢,比原先稍微貴一點,比新國標要便宜點。新國標的車動不動就四千塊錢左右,劃不來,電池又小。”
也有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目前各大品牌的新國標電動自行車款式不多,盡管新產品用料成本、功能配置更豐富,但售價較之前的產品更高、暫無“以舊換新”補貼,如果消費者購車預算有限、不著急用車,建議明年再決定是否購買。
對目前市場上存在的一些規避措施,經銷商華先生諱莫如深:“看個人需求。電話里有很多東西不能講。如果很著急,現在就買,不著急就等年后買。”
北京交通大學北京綜合交通發展研究院教授鄭翔認為,商家將未出售的全新舊國標車提前上牌,登記在個人名下,再以“二手車”名義過戶給消費者的做法,是典型的規避監管行為。
鄭翔表示:“舊標車通過灰色手段低價銷售,與合法銷售的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形成不公平競爭,阻礙行業健康發展。部分商家利用規則漏洞,進行灰色操作擾亂市場秩序,變相延長舊標車生命周期,會阻礙新國標推廣。”
武漢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彭超則表示,這屬于惡意規避法律法規規定的違法行為,應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監管部門應依法處罰。
彭超說:“新國標屬于強制性實施的標準,而且新國標也考慮到了舊國標存量電動自行車銷售問題,額外給予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按照舊標準生產的車輛3個月的銷售過渡期。因此,過渡期期滿之后,即從12月1日起,所有銷售的電動自行車產品均必須符合新標準規定,變相交易行為屬于惡意規避法律法規規定的違法行為。”
多位受訪專家表示,如果類似規避行為在市場上形成一定規模,將削弱相關法規的嚴肅性。對消費者而言,也存在著權益無法保障的風險。若車輛發生安全事故,追溯生產商、銷售商責任困難。在鄭翔教授看來,“零公里舊國標二手車”的灰色流通,折射出政策剛性執行與市場彈性需求之間的博弈。這種現象是政策更替期難以完全避免的陣痛,若僅靠禁售令而缺乏配套疏導,灰色市場可能長期存在。
因此彭超建議,對于舊國標車的使用年限,根據安全標準和實際情況,確定使用期限,實行到期報廢制度。
鄭翔也建議:“建立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登記-過戶-報廢’全生命周期追溯系統,對‘零公里二手車’異常過戶行為自動預警。考慮設置過渡期緩沖,對于存量舊標車,可推行‘以舊換新’補貼或分階段淘汰(如按使用年限逐步禁行),減少市場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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