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兩會)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收到代表議案226件 代表建議7000余件
中新社北京3月10日電 (記者 謝雁冰)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秘書處議案組組長、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委員會主任郭振華10日在北京接受采訪時表示,截至3月8日12時,大會秘書處共收到226件代表議案。此外,目前已收到代表對各方面工作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7000余件。
郭振華介紹說,根據大會主席團第一次會議決定的代表提出議案的截止時間,到3月8日12時,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秘書處共收到226件議案。其中,代表團提出28件,代表聯名提出198件。這些議案絕大多數為法律案,有關立法方面的223件,有關監督方面的3件。
他表示,今年的代表議案質量穩步提升,主要呈現出三方面特點。一是積極推進保障“十五五”規劃貫徹實施的立法。2026年是“十五五”開局之年。代表聚焦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等提出制定和修改法律的議案,相關議案占議案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高度關注新興領域立法,提出制定人工智能法、數字經濟促進法、低空經濟促進法、國家實驗室法,以及數據權利保護等方面的法律,提出修改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專利法等議案,促進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培育壯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引領新質生產力發展。
二是緊扣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和重點任務。代表提出的222件法律案,共涉及147個立法項目。其中,已經列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的有119件,占法律案總數的53.6%;已經列入2026年度常委會立法工作計劃的有98件,占法律案總數的44.1%,涉及的22個法律項目為今年繼續審議或初次審議的法律項目,占2026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安排的法律項目的71%。
三是繼續推進民生保障領域立法。代表提出相關法律案66件,涉及23個代表團。其中,7件議案提出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5件議案提出修改社會保險法,5件議案提出制定養老服務法,3件議案提出制定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法。
根據憲法和全國人大組織法、代表法等法律的規定,一個代表團或者三十名以上的全國人大代表聯名,可以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屬于全國人大職權范圍內的議案;全國人大代表可以向全國人大或者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完)
- 專題:2026全國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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