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保2.7億 “保險護盾”如何變“斂財工具”?
雇主責任險和團體意外險,原本是保障員工權益、化解企業生產風險的一種有益方式,然而,一些人卻將這些當成了賺錢的工具。將輕微傷,偽造成重傷,一人受傷,卻獲多份理賠,以此騙取高額保險金。
一起發生在江蘇的特大保險詐騙案,背后是一條橫跨多行業、覆蓋9省16市的騙保黑灰產業鏈,涉案金額高達2.7億余元。
2024年9月30日,江蘇南通啟東市人民法院對這起特大保險詐騙案進行了開庭宣判。
其中主犯李某榮犯保險詐騙罪、洗錢罪、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偽造公司、事業單位印章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3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45000元;主犯支某彬犯保險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涉案的勞務派遣公司犯保險詐騙罪、洗錢罪,判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6萬元不等,退賠被害單位損失。
這起特大保險詐騙案是如何發現的?據了解,早在2023年2月8日,南通市一家保險公司向警方報案,稱轄區內一家小型金屬制品加工企業,頻繁出現保險事故,有騙保的嫌疑。
南通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民警 張心怡:連續兩三年,這個廠總共就15個員工,每年出險都有5個人以上,他覺得可疑,就過來報案。
接到報案后,南通公安迅速組織警力展開深入調查,調查發現該公司僅2020年就獲得2家保險公司共計65.7萬余元的賠償,其中35.7萬余元最終卻流入了公司負責人的口袋或勞務公司的賬戶。
南通警方對受傷員工進行了走訪調查。經查,警方發現,多出來的錢就是被用工企業和這家專業的中介公司進行了瓜分。
經過調查走訪,民警了解到,主犯李某榮系一家保險代理公司的員工,自2019年起,他利用自己在為一些金屬加工、船舶制造等高危行業員工辦理保險過程中,伙同其妻子支某彬等人,利用自己控制的多家勞務派遣公司,偽造勞務派遣手續,為上述企業員工重復投保多份雇主責任險和團體意外險。
啟東市公安局經偵大隊教導員 曹黃輝:在辦理保險業務過程中,他發現有些企業的員工,發生保險事故的概率比較高,他就想到把高風險企業的員工通過偽造用工合同的方式,包裝成自己控制的人力資源公司的員工,以自己公司的名義為他們代為投保雇主責任險。
一旦用工企業發生人傷事故,由勞務派遣公司員工出面,配合偽造擴大工傷事故、辦理傷殘鑒定,偽造用工企業向傷者賠付證明材料、資金流水,同時申報多份雇主責任險和團體意外險理賠。在獲得保險賠償金后通過操控傷者銀行卡、直接截留保險公司賠償金等方式,非法占有部分保險賠償金。
記者在南通市區一家金屬加工企業,找到了一位曾經受傷過獲得理賠的工人,他告訴記者,自己的一只腳大拇指被鐵柱砸傷后,在醫院處理后,在家休息兩個月,不久就拿到6萬元的理賠款,整個辦理理賠的過程,相對比較簡單。
通過金錢賄賂
打通理賠各個環節
把輕傷偽造成重傷,如此明顯的傷情偽造,又是如何避開檢查,躲過監管的呢?警方調查發現,騙保團伙通過小恩小惠就讓調查淪為了過場。
辦案民警了解到,李某榮團伙熟悉保險行業,不僅有針對性購買外地保險公司的保險,還專門派人以“金錢賄賂”打通各個理賠的環節。
南通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民警 張心怡:他投保的,都是距離很遠的保險公司,比如北京、深圳的,甚至還有北部灣的,導致保險公司的調查成本非常高。保險公司一般就會委托第三方,我們叫公估公司來進行調查。公估公司過來調查的時候,他通過各種各樣的關系都能找到,通過小恩小惠就把他買通了,調查就浮于表面,基本上按照后來審查的消息,公估公司過來調查案件,他給2000塊錢。
專案組在調查中發現,以李某榮等人為首的犯罪團伙,利用熟悉相關保險辦理業務流程,伙同企業負責人、保險公司員工、律師等,通過偽造材料、重復索賠、截留理賠款甚至先傷后保等形式大肆騙取保險金。
南通金融監管分局財產保險監管科科長 蔡希晞:他們利用一些信息壁壘,進行重復、超額的投保一些雇主責任險和團體意外險,并且控制工人的銀行卡,偽造住院的記錄,偽造鑒定報告,讓無傷變有傷,有傷變成重傷,低殘變重殘。
根據南通銀保監分局提供的數據,專案組發現,該案并不是簡單的個案,串并后發現天津、重慶、福建、山東等地也存在類似案件,公安部將該案列為督辦案件,經梳理一共涉及企業多達200余家,分布在9省16市。
2023年7月13日,南通、啟東兩級公安機關組織100余名警力,對該案開展集中收網行動,抓獲包括李某榮在內的犯罪嫌疑人27名,扣押偽造的國家機關、公司等有關印章12枚,一舉斬斷這一涉人傷類保險詐騙的黑灰產業鏈。
南通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大隊長馮新發表示,本案呈現出幾個特點:
第一就是專業化。本案的涉案人員往往都有保險行業、法律行業、其他高危行業的從業經驗,對行業的監管漏洞以及法律的相關規定都比較熟悉,所以在犯罪過程中,往往是鉆行業監管的漏洞,規避法律的責任,所以對我們案件偵辦,帶來了一定的難度。
第二就是他們往往以合法的公司為幌子實施非法的行為,員工內部分工非常明確,不深入進去,往往很難發現他們的犯罪行為。
第三就是鏈條化。為了達到犯罪的目的,他們往往要拉攏、腐蝕保險公司、公估公司、醫療機構以及相關企業的從業人員,讓他們在某些環節可以提供便利,以此達到犯罪騙保的目的。
警方提示:為員工投保一定要找正規的保險公司,過程中遇到問題和困難,積極向金融監管分局、保險協會、勞動保障等職能部門尋求幫助,千萬不要相信非法中介公司。
南通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大隊長 馮新發:一方面要完善內控機制,及時堵塞行業監管漏洞。第二要加強內部監管,對員工加強培訓和教育,防止被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利用。
保險的本質是風險共濟,它不應成為犯罪捷徑。本是護航企業與員工的雇主責任險、團體意外險,竟被人異化為斂財工具。騙保的套路其實并不復雜,偽造用工手續,重復投保,賄賂調查人員蒙混過關等。這背后暴露的不僅是犯罪團伙的利欲熏心,更是行業監管的漏洞百出。沒有筑牢監管防線,善意的制度設計也會被鉆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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