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公開通報一批自然資源領域違法犯罪典型案例
中新網廣州12月4日電 (孫秋霞 周可)廣東省自然資源廳4日向社會公開通報一批自然資源領域違法犯罪典型案例,涉及違法占用破壞耕地、非法開采礦產資源等類型。
根據通報,2023年2月,羅某榮未經依法批準,擅自占用江門鶴山市宅梧鎮某村16.93畝永久基本農田建設簡易棚、牛蛙池及魚塘。經鑒定,受挖損人為活動的嚴重影響,地塊原有表層土壤消失,農業生產功能和性能受到嚴重影響,農用地土壤種植條件嚴重毀壞。羅某榮涉嫌構成破壞農用地罪。
2023年6月14日,鶴山市自然資源局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2024年12月23日,屬地人民法院對羅某榮破壞農用地犯罪作出判決:判處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3萬元。
在佛山市高明區李某華等人非法采礦案中,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期間,李某華、周某華、陳某華在未依法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在佛山市高明區楊和鎮一帶山地開采稀土。2023年1月被佛山市自然資源局高明分局聯合公安機關查獲。經查,非法開采造成稀土破壞價值3326萬元,析出稀土價值2176萬元,造成生態環境損害共計325.56萬元。
2024年8月5日,屬地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認定李某華、周某華、陳某華犯非法采礦罪,李某華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周某華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陳某華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法院同時判處李某華、周某華、陳某華連帶賠償生態環境損害費人民幣325 .56萬元,并在國家級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
此外,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還通報了韶關市曲江區余某倫等人非法采礦案。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期間,余某倫等人在未依法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在韶關市曲江區某地山林開采稀土。2024年6月26日,曲江區自然資源局對該違法行為立案調查,現場查獲稀土礦成品約932.6斤和其他作案工具。經查,非法采礦采出稀土礦價值1085萬元。
因涉嫌構成非法采礦罪,曲江區自然資源局在全面收集相關違法犯罪證據后移交公安機關繼續偵查。截至2025年10月,公安機關已抓獲嫌疑人17人,其中移送起訴10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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